公寓产权
外籍人士可以以个人名义持有公寓单元,但每个项目的外资持股不得超过 40%。这是最常见、最直接的购置路径。
RA 4726 公寓法通过书面代管指示、菲律宾央行(BSP)监管下的独立银行账户、以及条件触发的资金释放,为您的菲律宾房产交易提供保障。我们将美国洛杉矶 Top Escrow 的合规标准引入菲律宾市场,每年处理超过 5,000 万美元的房产交易。
Top Escrow Philippines(菲律宾顶级代管公司)专注于协助外籍买家完成菲律宾房产交易的资金代管与流程协调。我们隶属于美国洛杉矶的 Top Escrow,每年处理超过 5,000 万美元的房产交易。
我们将美式的专业纪律带入菲律宾市场——书面代管指示、菲律宾央行(BSP)监管的独立银行账户、以及基于条件触发的资金释放。整个交易流程透明可追踪,每一笔资金的释放都对应明确的书面条件。
外籍买家在菲律宾购置房产面临复杂的法律框架。我们协助您理解可行的购买结构,确保交易在符合菲律宾法律的前提下顺利完成。
菲律宾宪法对外籍土地所有权设有限制,但仍为外籍买家保留了多种合法的购置结构。
外籍人士可以以个人名义持有公寓单元,但每个项目的外资持股不得超过 40%。这是最常见、最直接的购置路径。
RA 4726 公寓法个人最长可签订 50 年租约(25 年初始期 + 25 年续约)。注册投资者在特定行业可申请最长 99 年的租约。
PD 471 · RA 12252通过持有菲律宾公司至多 40% 的股份,间接持有土地。需要符合菲律宾的公司治理与外资持股法规要求。
1987 年宪法 · 反虚假法外籍人士可通过法定继承(无遗嘱继承)从菲律宾亲属处继承土地。这是宪法明确规定的例外情形。
1987 年宪法第 12 条曾持有菲律宾国籍者可购置最多 5,000 平方米城市用地或 3 公顷农村用地。如恢复菲律宾国籍,则不受任何外资限制。
RA 8179 · BP 185 · RA 9225通过菲律宾退休管理署(PRA)的退休签证计划,可将存款转换为公寓购置或长期租赁。适合 35 岁以上的外籍退休人士。
PRA · 共和国法令我们的详细法律与流程信息以英文发布。合同签订后,我们将为您对接可提供中文支持的代理人及合作伙伴。
如需进一步了解我们的代管流程、合规体系或费用结构,请填写下方的联系表。
请填写下表,我们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以中文回复您。所有咨询均严格保密。